課程選課作業注意事項
1.開放對象為: 全校學生。 2.登入選課系統帳號為學號(如:5871001,2892001….),密碼預設為個人之身分證字號 (如:H123456789,第一碼必須大寫)。 3.日夜間課程不得互選,若有需要請填寫跨部修課申請單。 電腦加退選方式: 1.學生修習之學分數規定: 二技三年級 :上限為25學分,下限為16學分。 二技四年級 :上限為25學分,下限為9學分。 進修部二技 :上限為25學分,下限為9學分。 進修部四技 :上限為25學分,下限為9學分。 進修學院二技:上限為25學分,下限為9學分。 四技一、二、三年級:上限為25學分,下限為16學分。 四技四年級 :上限為25學分,下限為9學分。 進修專校 :上限為28學分,下限為9學分。 碩士班 :上限為18學分,下限為6學分。 碩士在職專班第一年第一學期:上限為15學分,下限為9學分。 碩士在職專班第一年第二學期以後:上限為15學分,下限為3學分。 2.大學部學生前學期平均成績達全班前百分之十或該系(組)全年級前百分之十五者, 得經申請同意後,酌增修3學分。 3.若須退選必修科目(如轉學生、復學生……),請先洽各系系辦公室辦理,待手續辦完成後,再自行上網選課。 4.電算中心設有開放教室供學生選課使用。 5.二技在職專班選修課程可至進修部二技選課 ,進修部二技選修課程亦可至二技選課 (所選修之科目須依在職專班學時費標準收費)。 6.本學期大學部(四技二.三年級,二技三年級及二技二年級重修)體育興趣選項改以電腦選課.
清雲科技大學選課辦法實施細則
中華民國97年3月19日教務會議通過為有效維護本校學生的選課權益及公平性,乃依據本校現行選課辦法及「清雲科技大學通識課程實施辦法」,制定「清雲科技大學選課辦法實施細則」,以下簡稱本細則。
一、通識課程
通識課程選課作業將設限如下表所示:
選課階段 | 輪次 |
選課規定 |
適用對象 |
備註 |
第一階段 | 第一輪 |
截至大三下為止,除已修及格及目前正在修讀之通識選修課外,尚
(應外系學生修滿6門的學生,不開放選修通識課程。) |
日四技及日二技畢業班學生(延修生除外)。 |
非畢業班學生及延修生不能選課。 |
第二輪 | 截至就讀之當學期為止,除已修及格及目前正在修讀之通識選修課外,尚未修足通識選修課程之學生,依據第一輪規定選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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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日間部學生(延修生除外) |
將加開通識選修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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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階段 |
第一輪 |
同第一階段第一輪之規定選課。 |
日四技及日二技畢業班學生及延修生。 |
非畢業班學生不能選課。 |
第二輪 |
畢業班學生、延修生及在校生均可選課,且無選課數量限制。 |
全校日間部學生(含延修生) |
將視第一階段選課需求,加開通識選修課程。 |
二、所有課程(包括專業及通識必、選修課程)選課時間設限:
每階段(每一輪)學生登錄網站選課後,於第一個五分鐘(PM23:00∼23:05)內僅可加選一門課,之後每一分鐘內僅可加選一門課。
例如: PM23:00∼23:05內僅可加選一門課,PM23:05∼23:06內僅可加選一門課,PM23:06∼23:07內亦僅可加選一門課,以此類推。
三、本細則如有未盡事宜將依相關法規辦理。
四、本細則經教務會議通過後,公佈實施。